攀枝花三众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金江油站一般安全生产违法案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21-03-24 来源:zd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2020年12月28日,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对攀枝花三众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金江油站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油站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仍从事危化品经营;未按规定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检查时,可燃气体报警仪断电未投用。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以人民币17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23331元(大写:壹拾贰万叁仟叁佰叁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2021年3月 18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